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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石旁聽了庭審之後,下午正常回警署上班。



    換了製服之後,白石先不管其他文件,直接來到了取調室……



    “署長,庭審結果怎樣?”赤阪見是白石來了,連忙問道。



    “補充調查,下次開庭是一周後。”白石言簡意賅地說道,同時隔著單向玻璃,看向了麵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“原來如此……我懂我懂,那真是讓人受不了!”



    “夫人,也真是辛苦你了。”



    “無論如何,現在新生活終於要開始了,恭喜。”



    “不過……女士,我的同事已經查看過你行車軌跡,當天你的確去了林田先生的公寓沒錯吧?”



    源終於通過不斷地認同林田女士的抱怨,令她敞開了一些心扉,這時山田又進來,低聲向他耳語“確認過GPS記錄”的事情,於是源開始發問!



    與此同時,外麵的赤阪、青木,這時都是一聲不吭,氣氛有點尷尬——沒有“搜查令”,直接查人家車載GPS這事兒,較真兒地說,其實也是違反規定的。



    查看交通監控是一碼事,直接看人家車的東西,是另一碼事!



    不過白石這時同樣沒有吭聲——白石的【原則】雖然沒有量化,但是自我評估的話,應該也就是六十幾,對於一些不規範、卻有效的搜查手段,並不排斥。



    白石的標準很簡單,“能負責”就可以!



    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錯案的可能性,那就是不能犯的錯誤;如果搞錯了、也隻是被投訴,隻要寫寫檢討、閉門思過,那就是“能負責”。



    取調室中,林田女士這時見證據確鑿,也隻好承認下來:“沒錯,那天我的確去了那家夥那,本來是想談離婚的事情,不過那家夥卻還是糾纏不清,所以我們吵了幾句……可他的死和我沒關係!”



    白石的腦海中,這時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記錄——鄰居在一點多的時候,聽到林田的房間出現爭吵、打砸聲,去敲門關心的時候,林田自述是在打電話,不小心碰掉了東西……



    這也成了“截至一點前,林田還活著、並且家沒有其他人”的證據。



    現在看來,並不是真的沒人,而是……林田覺得家醜不可外揚,所以敷衍了鄰居?



    不過林田女士這時依舊強調著,自己沒有殺人!



    白石仔細觀察了她的表情後,略一皺眉、卻沒有吭聲……



    “姐姐你不想和事件沾上關係,這的確可以理解,不過……您是三點之後,才離開的吧?所以你看到了林田先生被殺?”源這時追問了最大的疑點。



    這車輛離開的時間,已經是案發時間之後……



    “不,車是三點之後開走的,不過我兩點前就已經離開,去超市買了幾種生僻的調味料。”林田女士之前已經交代,死者生前是答應她,再吃一次她做的飯、就同意離婚。



    “原來如此,所以回去的時候……”源這時試探地問道。



    “沒錯,我看到他的屍體,因為……太害怕,所以我就走了。”林田女士不耐煩地說道。



    不過……



    這種“不耐煩”,是心虛之下的自我保護情緒。



    “姐姐,你不用緊張,之前林田先生,有和你提起什要和人見麵之類的話題嗎?”



    “沒有。”林田女士稍一思索後搖了搖頭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赤阪這時看著林田女士,不由地說道:“這家夥……非常可疑啊……”



    他其實也看出來,直到現在,這位林田女士說話,還是半真半假——不過這隻能說是感覺,算不上證據。



    “署長,庭審局麵怎樣?坪倉的不在場證明……”青木這時向白石請教起來。



    “證明是真的……不過也是假的。”白石很繞地說道。



    隔音室外的幾人,這時全都看了過來。



    白石簡單說了庭審的情況後,又提到了自己在庭審後,追問了店員的事情,接著拿出了懷的小平板——對於白石來說,小平板就是大些的手機而已。



    “喏,這是博主女士當天的博客,對比露出來的衣袖、還有自拍時露出來的帽子,當天她應該是穿的這一身……”白石說著翻到了另一張全身的照片上。



    這張相片上,她穿著白色的外套,麵是淡黃色的內襯,還戴著白色的帽子……



    “誒?他不會是記錯人了吧?”山田這時露出了“無語”的表情——這和店員所說的、坪倉的衣著相似。



    “記錯?我想……他應該的確有這一身衣服。”白石這時凝重地說道。



    青木這時也明白了白石意思:“署長,您是說……他是刻意誤導?”



    “神情雖然不能當作證據,但是……在博主女士出現的時候,坪倉的那個表情,嗯。”白石算是認可了這種猜測,不過沒有說出來。



    “也就是說……坪倉是知道那天那名女博主發了博客、並且知道內容的,之後……應該就在第二天、他被捕之前,去穿著類似的衣服,在同樣的時間段,也買了一樣的咖啡,又在被捕後扛了大半個月、店員的記憶模糊之後,才將這件事情說出來?”



    山田這時也明白了過來。



    “可惡!這家夥……不過那個店員和博主都……”赤阪這時很是氣憤,不過卻又無可奈何。



    即使再問一遍也沒有用,店員已經記不清了,女博主一旦被質疑發博日期,十有八九也不會作出確切證詞。



    換而言之……



    不在場證明是真的,可是它又極其可能是假的,本身是利用了人類記憶的不準確性!



    這時候單方麵否定人證,同樣有“誘供”的嫌疑,流程上來說,不在場證明是成立的,證人沒有撒謊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“等等!這樣的話,反過來想……假設這位博主,真的是被坪倉利用的話,那坪倉首先需要了解這名博主,知道她9月3日這天,會去米花公園、會點【招牌冰拿鐵】!”山田這時忽然想到了這點。



    接著山田主動說道:“我去排查這位博主的關注者,之後再找運營方,確認案發那天頻繁瀏覽其博客的用戶的資料!”



    山田在白石的提示下,也想到了“反過來想”——如果真如推測,坪倉應該是確定了博客、之後再動手,再在第二天穿著差不多的衣服、點一樣的咖啡,去混淆店員的記憶。



    那“瀏覽博客的記錄”就有可能是留下痕跡的地方。



    同樣……



    “我去找案發之後一天……還有案發前一天的監控!”牧高美和這時也主動說道。



    (補一張牧高的圖,前麵沒放出來)



    “嗯,注意點眼藥水……買點好的,可以報銷。”白石人性化地說道——因為發現她的“眼幹”隻是緩和、後退了幾位,並沒有消失。



    不過這時候人手不夠,白石隻能維持有限的人性。



    兩個年輕人出去了,可是赤阪和青木兩位老刑警,這時臉色依舊凝重。



    “可是……這位林田女士好像也……”赤阪這時也有點懵——這怎出現新的嫌疑人的同時,之前的嫌疑人、可疑程度也在迅速上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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